認繳制下1元註冊公司,妳踩雷了嗎?|在岸港註冊公司
按照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註冊公司“註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從“實繳登記制”修訂為“認繳登記制”。於是,很多朋友認為 “認繳不實繳”等於“認而不繳”、“可以不繳”。

其實不然。新公司法在規定中,註冊公司仍然要求註冊資本為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但對比實繳制,認繳制下放寬了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不再限制股東首次出資比例及貨幣出資比例;原則上也不再限制公司股東的出資期限。而出資期限只需在公司章程中自行約定便可。
這裏務必要提醒大家註意:新公司法的上述條款放寬,並不等於永久免除股東的出資義務。實際上,在公司經營發生了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出資,用於清償公司所欠的債務。這樣壹來,股東個人尚未繳納的註冊資本,與壹般的債務並無區別,同樣可以看作是公司股東對公司所負的債務。
註冊公司從實繳制到認繳制
2005年《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有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2014年《公司法》第26條規定:“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註冊公司沒有實繳資本,是否要需要做資本驗資?
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但2014年新公司法中,刪除了上述規定。這說明在以後,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不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值得壹提的是,並不是所有行業都適用認繳制。例如:銀行,金融,證券期貨,保險,典當等行業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註冊資本仍然需要實繳,且註冊資本也有相應規定的最低限額。這些特殊行業,它們並不能免除驗資這個程序。註冊資本實繳制對於很多想要創業的朋友來說,門檻比較高。但是現在,新公司法的認繳制的實施,對於很多想創業的朋友來說,毫無疑問是壹個利好。
註冊公司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機構代辦
盡管註冊資本認繳制下,註冊資本規模看似簡單,但切記不可隨性而為,望各位朋友慎重考慮,三思後行。那麽,公司註冊資本應該多少才合適?應該選擇以下哪個市場主體類型進行創業?
❐ 個人獨資企業
❐ 個體工商戶
❐ 有限責任公司
❐ 香港公司
❐ 新加坡公司
❐ 海外離岸公司
為了避免踩雷,建議向專業的註公司冊代理機構咨詢:在岸港擁有超過20年的從業經驗和資深專業團隊,壹直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香港、深圳及海內外註冊公司、銀行開戶、稅務規劃、代理記賬、商標註冊、版權登記等多元化商務服務。不論是海外資產配置還是稅務優化方案,我們都能給您最優質的服務,如有需要歡迎隨時與我司聯系。本文由在岸港商務有限公司Celia提供。註冊香港公司|註冊深圳公司